患上癌症後的财务安排——建议清单

 

资料整理/更新:王荣珍女士
                          胡宝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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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当一个人突然知悉自己患上癌症,千头万绪不期然湧上心头。除了要为医疗方面的问题作出抉择,还需要考虑即时以至日後的财务安排。撰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在病人晕头转向的那会儿,送上一份揉合不同专家提供的实质建议所草拟而成的清单(checklist),以供病人和照顾者参考,并作为进一步考虑的基础。

 

第一部份——引言
第二部份——建议清单 (Proposed Checklist of Actions)

 

第一部份——引言

一个人患上癌症之後,他的财务环境将面临不同程度的转变,需要小心应对。
 
第一,要避免高风险的投资。患病後,病人在身、心方面都会承受很大的压力,所以在投资方面不宜再选择高风险的项目。虽然就理论上而言,风险越高回报便可能越高,但是万一事与愿违,在那关键时刻把仅有的积蓄输掉,那便会令病人以至家人陷入财务困境。

第二,投资应以「化繁为简」为原则。病人在未来的日子可能会因为疾病本身或是治疗带来的副作用而变得越来越虚弱,难以有充沛的精神来打理繁複的帐目,所以适宜在投资方面「化繁为简」。

第三,应适时假手於人。抗癌是劳累的,如果病人自问欠缺精力去打理自己的财务,便应委託照顾者代劳。然而,也不能期望照顾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心力去为你周章,毕竟照顾者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家人需要兼顾。

将财务安排妥善梳理好之後,病人便可集中心力和精神去接受治疗及安然走上康复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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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建议清单 (Proposed Checklist of Actions)

下面的建议清单,是我们在徵询过於财务管理及其他专业方面具经验的人士後所草拟的,希望能够为病人和照顾者,在千头万绪的当下,提供一个考虑的基础。

  事项 详情
宏观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在财务方面的影响

病情越严重,治疗的时间便越长,财务压力亦会越大,需要作相应的準备。

如病人考虑在私家医疗界别进行治疗,那麽他便需要向主诊医生查询整个治疗过程中牵涉的费用,索取的资料越详细越好。

如有需要,亦可谘询第二专业意见(seek second opinion ),以确保估算尽量全面和準确。

一般来说,如果是可以根治 (curative ) 的癌症,若在医管局辖下的医院接受治疗,基本上所需费用不多。但是如果病情是属晚期的(即是癌细胞已扩散),那麽治疗的方法就複杂得多,亦可能有多种不同的方案,牵涉的费用亦会较高;而有一些药物在现时的药物名册制度之下是需要病人自费支付的。

随着医学昌明,治疗癌症的方法和药物不断改进,这对癌症病人来说是好消息,但另一方面这些药物的价钱亦可以是非常昂贵的;例如一些新的标靶或免疫治疗药物,一个月的药费可能超过五万元,对一般家庭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详情可参考「癌症治疗——如何配合社会的需求」章节)

寻找可靠的「财务受权人」

如果病人所患的癌症只属初期,可能只需通过做手术便可根治,由於牵涉的时间不长而过程亦较为简单,那麽由病人处理自己的财务亦不困难。

但是如果病人的癌症已经扩散或是到了较严重的情况,那麽治疗的过程便可以是很複杂的,而所需的时间亦会很长。日後疾病本身和治疗的副作用亦可能令病人身体虚弱,导致他没有精神和能力去好好处理自己的财务。在这个情况下,他便应该寻找一个可信赖的「财务受权人」,在往後的日子为他筹谋。

如何选择「财务受权人」

「财务受权人」就是当病人将来没有能力处理自己的财务的时候,他便发挥功效,按病人的意愿为他作出最适合的安排。

一般来说,财务受权人通常是病人可以信任的家人,例如配偶或子女。但如果是没有的话,也可找关係密切的亲戚或好友充当。

病人需要对财务受权人的性格和能力有充分了解,知道他可以信赖、没有负债,以及具备独立分析和理财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如有需要,病人可以指定多於一位财务受权人(例如病人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位可能因工作关係间会不在香港;多指定一位便不需等待获受权的女儿回港,;由另一位即时处理)。但亦不宜人数太多,否则运作起来情况会很複杂。同时,如果是多於一位财务受权人,那麽应先考量受权人之间关係是否良好,以免日後有不必要的争拗。

跟心目中的财务受权人详细讨论,确保後者愿意和有能力承担有关责任;如有需要,适时订定「持久授权书」

病人在认定适合的财务受权人之後,就要跟後者讨论,确保後者有时间、能力并愿意承担责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如果受权人不情不愿,将来亦不会做得妥当。

与此同时,病人应该把已指定财务受权人一事告知家人,让他们清楚知道日後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财务受权人会替他作出适当的财务安排(例如动用银行存款为他支付医疗费用),以免日後产生任何争拗。

当大家都有共识时,就要作出相关的财务安排——较简单的是把财务受权人的名字加入病人的银行户口,让他能动用其户口的存款;又或者是病人往律师楼做一张具法律效力的持久授权书。


持久授权书
 
病人指定「财务授权人」,只属「私人」的安排,是没有法律约束的。如果想有关的安排具备较稳妥的法律保障,那麽便要找律师做一张「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

以下简单解释一下什麽是「持久授权书」。

当事人一旦因失智或因病重而变得神志不清,不能处理自己的财产,而其他人又没有受权去动用或处理当事人的银行户口或其他资产,如急需用钱或须即时处理其资产,那麽便会陷入僵局,甚或引致其本人及家人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

当事人如果在神智清醒时已签立「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 简称EPA),万一有一天变成神志不清,其受权人(attorney)就有权调动和运用当事人的财产,以照顾当事人及其家人。

在「持久授权书」中,当事人可以委任一位或多位受权人代自己处理财产或财政事务。

一般授权书在当事人失智後便告失效,而「持久授权书」针对的就是这问题,不会因当事人失智而变成无效。

签立了「持久授权书」後,一旦当事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即失智或神志不清),或正变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受权人向高等法院註册该「持久授权书」後,便可以代当事人作出决定并处理当事人的财产或财政事务。

(详情可参考「持久授权书」章节)

先与财务受权人做一个全面评估,让他知悉病人同意的日後财务安排大体上是怎样的

病人在指定了财务受权人之後,就应该把自己所有的资产、债务等胪列出来,让受权人清楚知道。

病人和财务受权人在详细评估後,便应该就日後的财务安排达成共识。

一个可靠的财务安排计划应该有以下特质:「精、简、约」:

「精」就是受权人有精密的头脑和能力能在日後作出最好的财务安排;

「简」就是越简单越好,以防争拗;亦不该劳烦受权人在日後需花费大量时间来处理,须知他们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需要照顾;及

「约」就是要有「白纸黑字」,例如持久授权书。

展开保险索偿程序(病人如有购买保险)

如果病人购有保险,应该立刻联络保险中介人(即保险经纪)或直接找客户服务,查询自己所买的各份保单是否有与癌症或治疗相关的保障利益。举例,有些人寿保险会附带有伤疾免保费条款,即受保人如果因病不能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保费会由保险承担。

如果购买的是医疗保险、危疾保险,就更需要详细研究其保障範围。

在进行保险索偿的过程中,需要留意以下各方面:

(1)索偿前的準备

-索偿之前需要详细覆检自己的保单,知道什麽会赔和什麽是不赔的,以及索偿限额等条款;

-在这时便可能发觉很多问题是在「魔鬼的细节」。例如有些保单是不保「原位癌」(in situ carcinoma )的。当事人觉虽然原位癌没有即时的生命威胁,但也不能坐视不理等癌细胞扩散才开始医治,那时便要小心考虑和衡量了;

-不要太过倚赖销售单张的内容去索偿,因为多数写得比较笼统,最重要的是要看清楚合约内的条款;及

-如果病人考虑去外国医治(认为外地能够提供更先进的治疗),便需留意保单内有关「地域」的条款——-有些保单只是保障投保人在本地医治;有些则可去除美国外任何国家(global except US )。

(2)与保险中介人展开索偿讨论

在覆检过自己保单的内容後,病人便可以找保险中介人详细商量,为保障自己,需把重要的讨论内容以书面记载(例如透过电邮或WhatsApps作记录)。

同时亦需留意索偿的时限,因为过了时限保险公司便不作赔偿。此外,有些保单在治疗之前是需要投保人先申请「预先批准」(pre- approval )的。

若要提交资料(例如医疗报告),要注意时限,千万不要过了限期还未有提交,导致索偿申请不被受理。

在索偿过程中病人可能会遇到一些阻滞,病人不应轻易放弃,须以耐性和理性来应对。例如保险公司说有关手术并非「医疗所需」(medically necessary)又或是价钱并非「合理及惯常」( reasonable and customary),因而不能作出赔偿;那时索偿人便需做额外的功夫,例如另找相关的私家医生(seek second opinion )證实手术是「医疗所需」;又或是找其他私家医院/医生报价,證明价钱是合乎市场一般情况,即是属「合理及惯常」的。

(3)保险索偿需要的时间

至於索偿所需要的时间,这会因应个别情况而定,包括保险公司的政策、中介人的工作效率、病人提交的资料是否足够详尽、病情的複杂程度等等。

如果需要到公家医院申请治疗记录,须预留足够时间,一般来说需要大概八个星期,但这亦会因病人的个别情况而有差异—-如果情况複杂可能需要数月才能完成所有手续;所以病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购有保险,在财务上便什麽也不用担心,不作周详的考虑和安排。

(4)留意续保

记得要为自己的保单续保,如果因为患病而忘记了交保费,只要过了30日,保险公司便有权「切断」保单,那麽情况便非常严重,就算努力去争取酌情处理也较难成功。

如果病人现时并不是以「自动转账」的形式每年续保,便适宜立刻转做「自动转账」。这是防止日後病人因为治疗或其他理由忘记了续保而导致「断保」。

(5) 投诉渠道

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前做足功夫,索偿通常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整体来说一切都是以合约精神、公平原则作为依归。但如果不幸地投保人真的觉得保险公司(或是保险中介人)没有按照合约提供应有的赔偿(或服务),那麽便需展开申诉程序。投保人须事先了解在香港保障消费者的各种法例,然後向有关机构(消费者委员会、保险投诉局)作出查询或投诉。

(详情可参考「与癌症有关的保险事宜」)

尽量精简财务安排

尽量精简财务安排,例如:

(1)银行户口

如果病人有多个银行户口,那麽便适宜取消其中不常用的,或把财务资源集中於一、两间银行,以方便管理。

(2)信用卡

香港人很喜欢申请不同的信用卡,但是在患病後便不适宜同时使用多张信用卡,因为万一因精神不足而忘记缴款,便要付非常之高的利息。所以适宜取消一些不常用的,留下足够应付需要的便可。

同时亦适宜转用自动转账的模式来缴付签账,以避免花太多精神去处理。

(3)其他

缴交例如水、电、煤、管理费等等日常支出,都可以考虑使用自动转账,可减少一些记掛。

评估未来的收入/现金流(cash flow)、覆检有否需要更改现有的投资项目

(1)整体原则

一般来说,整体方向应该是要减轻财务责任:减债、减担保、降风险等。

请紧记到了这个关头,应以保本为上,高风险高回报并非理想选择。例如,如果当事人买的是 accumulater 类的产品,病人患病的时候还要不断面对「亏蚀」或者「出血」的问题,那就实在是百上加斤了。

(2)全面检讨

病人适宜检讨自己的投资组合,把所有高风险的投资转为低风险的投资——去槓桿(因为风险非常之大)。而最低风险的投资当然是现金或是定期存款了。

(3)收入

因为治疗缘故,病人可能需要短期/长期停止工作,这可以对整个家庭收入/现金流有很大影响,需作详细评估。

如果需要动用积蓄,便须评估自己(甚或包括其他家庭成员)有多少积蓄可以动用。

(4)债券、股票

病人应该评估自己可以承受多大的风险,如估计自己需要一个更充裕的现金流(cashflow),便需要适当的将投资变成现金。

(5)强积金(MPF)

投资方面适宜找安全(保守基金)的组合。

另外在强积金的条款之下,在以下情况可以提早提取强积金: (一)自愿性供款; (二)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及 (三)罹患末期疾病。

预早提取强积金的表格可从强积金的网站下载,然後邀请自己的主诊医生填写。

(6)年金

如果投保人患有癌症,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供款假期」,就是暂时停止供款,以减轻财务压力。当然,将来能够获得年金的日期亦将会因而顺延。详情可向自己投保的机构查询。

评估日後开支及病人(及其家人)可有承担能力

(1)整体原则

最重要的是要预备充裕的现金流,以应付各种不同的费用——包括与医疗有直接关係的和没有直接关係的。

第一步就是把未来一年的预见支出罗列出来,看看可有负担困难。

大原则是「宁松勿紧」。预多了不使用没有问题,但如预少了便有很大的心理和实质压力。所以安全边际(safety margin)不能太窄,要留有一定的弹性。

例如在预算开支的时候,可能医生告诉自己现时科学上能够提供的标靶治疗只有三种选择,费用大概多少。但随着科学发展,不久之後便可能有更多更新的药物被开发出来,如果到时已花掉所有积蓄,便会落入有新治疗也没有财力可负担的困局。

另外一个因素就是要在「生命质素」及「预期生命寿元」作一个好的平衡,就是不要因为自己患上癌症便觉得需要快快花掉自己的积蓄才不枉此生,於是一掷千金,耗尽家财去买奢侈品或豪华旅行;又或者是开始治疗时住最贵的医院,到负担不了时才不情不愿的转去公家医院。


(2)时间考虑

这就是通常需要预留多久的开支。

最起码是一年,或者是更长的时间。随着科学昌明,与癌同行已是普遍现象。病人适宜因应自己的处境及医生给予的评估作为考虑基础。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较为宽松(play safe )。因为如果在生病之际,还要为财务紧绌而担忧,会为病人和家人带来很大的压力。

(3)医疗费用

刻不容缓的当然就是要应付医疗费用。住私家医院当然在时间和质素方面有优势,但是要评估自己能否长远负担其费用;另一个可考虑的做法是一开始便评估那些治疗适宜在私家医院做,又有那些可以在公家医院做。

那住私家医院的费用又是否真的是非常昂贵的呢?其实这是按病人的情况和选择而定。然而,在私家医院接受治疗的费用也真的可以是很高的,尤其是病情複杂的情况——需要接受标靶治疗、免疫治疗,又需要定期做不同的检测例如正电子扫描( PET SCAN)等等。所以在决定到私家界别治疗之前,一定要做好财务评估。

如果选择住私家医院,要留意它们大概每三天便要结数一次,需确保自己(或财务受权人)的信用卡限额能够应付。

(4)其他支出

除了医疗费用之外,病人患病亦可引致其他支出,例如需要聘请外傭甚至护理人员来照顾病人,又或是太太因为要照顾患病的丈夫而需要放弃自己的工作。所以在各方面都需要作详细评估、列出清单。

 

如有财务缺口如何面对

如果发现在不久之後便没有足够的金钱去面对所有支出,那便需要考虑变卖一些资产。有一些资产例如股票很快便可以套现,但其他则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例如售卖房屋或是生意。

(详情可参考「财务安排」章节。)

如果病人或照顾者拥有自住物业,可以考虑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證公司」) 推出的「安老按揭计划」,将物业转化为现金流,提供即时及持续可动用的资金。

(详情可参考「如何可以在「安老按揭计划」之下将物业资产转化为现金流应付治疗费用」章节)

敲定安排及日後作定期检讨 做好财务安排之後病人便可安心进行治疗。但由於可能会出现没有预期的情况(例如有效果非常好的新药面世,但价钱却非常昂贵),所以为安全起见,病人和财务受权人应在适当的时候作出覆检/修订。

 

在撰写本文之前,我们曾走访以下人士,请他们分享见解并为病人和照顾者提供建议:

陈樑才先生
前香港上海滙丰银行香港工商金融主管

李令翔先生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总裁

黄凤嫺女士
消费者委员会总幹事

洪珀姿律师

黄志光律师

吴泽伟先生
保险从业员及财务策划师

莊伟茵女士


谨此衷心感谢他们的启发和指导。


(於2022年5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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