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三寶——概覽

 

資料提供/更新:彭韻僖律師
                           香港律師會會長(2018 至2021)

 

資料整理:歐陽畹華女士
                  劉美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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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生老病死乃是人生必經之路,如果希望自己患病的時候有妥善的安排、和自己離世之後所擁有的財產能夠給予自己最愛的人,那麼便適宜事先做好準備。


但是怎麼做適當的準備呢?在法律上來說常常聽到「平安三寶」,究竟是哪三寶呢?在這篇文章中彭韻僖律師和我們作一個整體介紹。
 

生老病死乃是人生必經之路,如果希望自己患病的時候有妥善的安排,和自己離世之後所擁有的財產能夠給予自己最愛的人,那麼便適宜事先做好準備。

有些人可能覺得做這些事情有些「不吉利」,但其實這完全是錯誤的。正如我們做體檢並非因確信自己患有嚴重疾病,去旅行買保險並非覺自己在外國會遇到意外等。只不過是作為負責任的成年人,總希望什麼事情都能夠做得妥妥當當,令自己安心。
 
同時我們亦不希望等到事情已經發生了才去想怎麼辦。大家可以想像:在混混亂亂、倉倉惶惶的情況之下,怎會做到恰當和明智的安排呢!

所以在這個章節內,我們就會討論在法律上可以怎樣做到最好的安排,令我們可以放心將來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們怎樣醫療、怎樣分配自己的財產,都能符合自己的意願。同時亦都可以免卻家人或照顧者作出困難的抉擇,難為了他們。


平安三寶

我們可以做的安排俗稱「平安三寶」,包括設立:

  • 遺囑 (Will): 用於自己身故後的財產安排;
  • 持久授權書 (Enduring Powers of Attorney)(EPA): 用於授權家人在自己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時候作出適當的財務安排;及
  • 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s)(AD):用於提早訂定自己在垂危時刻所拒絕的醫療安排。


「預設照顧計劃」( Advance Care Planning)(ACP)

此外一個有關的課題就是「預設照顧計劃」,這是由醫生(而非律師)負責施行的。

目前香港醫管局屬下的醫院會為晚期不可逆轉疾病的病人推行「預設照顧計劃」,就是讓病人、家人、醫護人員一起商討,倘若病人日後不能自行作出決定時,病人想得到什麼治療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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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心規劃 平安三寶 PPT